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1-51772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01
  • 字号:
  • |
  • 打印

一、执行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专项行动。县安办牵头抓总,推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作用,调整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各类安全生产部署推进调度会议16余次,累计转发、印发各类安全生产文件90余份,印发各类安全生产通报、简报12份,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下达《督办通知》4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真正贯彻到了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业。

二、实施步骤

(一)进行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整治。将安全生产大、快、严”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圈定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以安全生产“大、快、严”专项行动的全面落实,实现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突破提升。  

(二)加大督查力度。县大班子领导带队督导检查13次,检查企业21家,发现问题隐患77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县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分别重点督查了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大、快、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工作进展

(一)明确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部门厘清各自安全生产职责,深入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攻坚,深度治理,共列出了125项2021年度攻坚具体清单,明确了攻坚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聚力解决一批源头性、根本性安全生产问题。

(二)实行生产经营单位挂包式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各辖区内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九小场所)进行挂包式实名制监管,并对所挂包单位进行打卡式巡查,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三)推进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督促县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等8个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共派驻157人,对重点管理对象进行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监管,切实企业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截至目前,派驻人员共排查隐患1275项,已整改1240项,限期整改35项。

(四)推动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包保,截至目前,我县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已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完善了包保责任制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在安全承诺公告牌企业承诺内容中增加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相关内容,并按时完成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大、快、严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向群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共悬挂宣传挂图400余份、发放宣传单2.15万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22期。设置展台74个,悬挂宣传横幅82条,展示展牌130余块,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责任分工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县安办统筹协调指导力度。采取日调度制度,每天一调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事故多发领域及监管薄弱环节,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属地、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监管盲区。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禁止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提级管理。加大对矿山平安度汛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 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将涉及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机械铸造及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营造浓厚氛围,将安全生产“大、快、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防汛抗旱等工作相结合,深入排查隐患问题。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四是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倒逼企业安全规范运作。

五是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值守,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做到第一时间上报,不漏报、迟报、瞒报。

 六、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533-3259971 部门:沂源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