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
索引号: 11370323MB28632489/2020-50108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

发布日期: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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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启动。 5月25日至5月27日,县应急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县3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的《淄博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印发了《沂源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专项行动办公室。

       检查组采取“监管+服务”的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共同探索建立完善协作检查督导、联合培训、信息资源共享、应急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两个方面。执法人员与专家组对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进行辨识、分析、研判、管控,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明确的17项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完好情况;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使用情况;内浮顶储罐运行情况;企业专职消防人员、车辆、装备、器材配备及演练情况等。

       检查组对检查的问题进行反馈时强调:这次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内容开展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行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办公制度,在集中会商、检查和演练过程中不断磨合,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形成清单、隐患交办、跟踪督办、核查销号、执法跟进的步骤推进。探索研究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共享共用、信息共享、专家支撑机制。同时,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轮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两会”期间应急值守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