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雨雪和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32489/2020-5134953 | 文号: | 源安办发〔2020〕10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出现一次明显的雨雪、大风和强降温天气过程,15~16日最高气温将降至0~2℃,低温天气持续到18日,降温幅度可达10~14℃,最低气温出现在17日,达-10℃左右。此次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风力强,同时将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积雪和道路结冰。按照县领导要求,结合近期我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继续抓好当前各项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商研判,周密部署到位。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雨雪冰冻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及时沟通联系气象部门掌握当地雨雪和大风、降温天气情况,研判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做到思想有准备、预案有准备、行动有准备。做好应对措施及相关准备工作,努力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部门协调。气象、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大风降温天气的预报和预警,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交通、农业、电力等部门做好应对措施,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立即予以处理,尽量减小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避免出现生产安全事故。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期间,要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实际,要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化工、危化品、工矿商贸领域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加强对防寒抗冻工作薄弱环节的摸排梳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化工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措施,坚决防范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引发物料泄漏等安全事故。交通、住建、公路、综合执法部门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工作,防范雨雪和道路结冰等对人员和物资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确保道路正常运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确保相关设备运转正常,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攻坚期,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情况调度,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一旦发生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稳定。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