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落实市、县委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源安办发〔2020〕51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山西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10·1”火灾事故及“10.4”吉林省松原扶余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共沂源县委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书记江敦涛批示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近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消除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要提升政治站位、责任意识、系统思维、落实能力,强化具体常态责任,把责任化为行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针对行业领域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文化和旅游领域。要加强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按标准配备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验监测,加强电梯等其他特种设备检验审验,加强各类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等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控,深入排查风险整治隐患,确保运营安全。

(二)道路交通领域。要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严厉打击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行为,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农用车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镇(街道)迅速组织在各村(社区)建立农用车载人劝导站,严把进出村镇主要关口,以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为重点,劝阻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上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建筑工程领域。大力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各类建筑是否存在违法占地、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是否存在违法改造和装修、是否改变房屋用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坚决依法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审核并报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利用原有建筑物私自改建改用为宾馆、酒店、饭店、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力度,着力保障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水平。对镇办农村自建房,临时开挖、维修的深基坑、道路、水、电、管线等设施实行属地报备制度,确保大小工程有责任人、有监管方。强化油气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止燃气管道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危化品领域。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强化过程管控,细化风险辩识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五)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对于煤矿开采企业,要持续加大对“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五假即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即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三瞒即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即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行为的排查治理,全力推进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对于非煤矿山开采企业,要开展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充填”四个安全管理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严密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

(六)工贸领域。要持续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扎实工作基础,抓好小微企业双体系创建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现场管理等工作,真正实现风险管控“关口前移”,筑实筑牢安全防线。

 (七)校园安全领域。要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校舍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组织对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集中整治攻坚。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监管行业实际,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标准、措施和时限,落实专人靠上,死死盯紧盯牢,强力督促整改;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或者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能整改的,坚决依法关闭。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沂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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