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信访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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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501N/2020-19570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信访局 |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县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制定出台信访工作政策文件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解读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文件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同时强化舆情研判,第一时间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科室:办公室、信访科、督查科。
二、做好主动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相关制度文件、新调整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按照规定公开县信访局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增加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责任科室:办公室、信访科、督查科。
三、推进阳光信访,提高信访工作效能
加快推广“最多访一次”做法,使信访群众及时了解反映问题去向、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移动端信访普及率,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更快捷地查询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责任单位:信访科。
四、开展信访宣传,创设法治舆论氛围
坚持把信访法规政策宣传作为信访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印制宣传小册子、不干胶贴纸等信访法规宣传材料,依托“掌上沂源”“沂源信访”等微信公众号、各镇(办)、村居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有效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理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带头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增加和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增强全局政务公开意识。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访科、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