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远程医疗信息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9070U/2024-52711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诊疗服务-远程医疗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
一、心电图远程会诊、监护
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保障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满足就诊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打造协同医疗共享平台,与齐鲁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开展心电图、影象检查远程会诊,充分借助上级优质医疗资源,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通过远程医疗会诊助力“健康生命”。
心脏远程监护是齐鲁医院及相关企业产学研合作自主创新的先进技术,也是亚洲地区唯一成熟的心脏远程监护推广项目。该项目主要通过实时监测心电变化、网络传输心电数据、短信提示专家处理意见、提前预警心脏病变等方式对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进行远程监护。
二、建立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
为充分发挥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诊疗设备、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周边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和医疗保障能力,满足当地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成立南部山区医联体,并建立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实现影像设备、检验设备以及内镜检查等设备的资源共享,并依托健康云平台,通过软件传输,实现检查结果共享。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实施方案
为真正发挥信息化系统的引领、支撑、桥梁作用,实现用信息化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认真全面做好远程门诊和远程会诊实施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
建设以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内各村卫生室的服务网络,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扩大覆盖面,实现远程会诊、监护、预约、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措施,抓好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信息科、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此项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做好远程医疗工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此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成立远程医疗中心,负责远程医疗具体工作的实施。
2.制定远程医疗的工作制度
制定出有利于远程医疗工作开展实施的制度和流程。有关规章制度应包括:远程医疗信息保密制度、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远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远程医疗损害风险和责任分担制度、远程医疗奖惩制度等。
3.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流程。
远程会诊流程
4.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
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成员均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也是我院各领域带头人,业务精湛的资深专家,专业涵盖了内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及儿科。
5.远程会诊室建设
设置远程会诊室,完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确保远程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硬件指房屋、设备和人员等,软件指制度规范和远程医疗操作系统等。
三、工作要求
各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以此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四、收费信息及考核方法
1、村卫生室向卫生院申请远程会诊并且卫生院医生成功接诊,病人需支付会诊费用10元/次(暂定),村卫生室接诊医生获得补助5元/次,医院接诊医生获得补助3元/次。
2、卫生院医生申请上级医院远程会诊且上级医院成功接诊的,卫生院大夫2元/次;放射科向上級医院申请远程影像会诊的,放射科医生1元/次。
3、远程门诊和远程会诊需村卫生室及医院认真做好病人信息及会诊内容登记,财务科根据各登记信息及接诊记录进行考核,登记信息不规范的将不纳入绩效考核。
4、村卫生室应本着为百姓服务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远程会诊工作,积极组织宣传远程会诊给群众带来的便利,真正为群众办实事,本项工作将纳入公共卫生村卫生室年终考核。
沂源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