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标题: 2022年一季度“雾森系统”运行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MB2874721J/2022-52510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2022年一季度“雾森系统”运行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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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目标

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雾森系统”正常运行,通过高压喷雾系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降低臭氧的光化学反应生成条件,努力解决高温致污、干燥致污的问题。

二、实施步骤

1.设备运行前检修。每年3月底前,应完成雾森系统的运行前检修,确保4月份可正常投入运行。雾森系统停运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设备保养,减少设备损耗。

2.系统每年41-1031开启使用每日早7时至晚18时开启。遇降雨天气时关闭雾森系统。

三、工作进展与成效

“雾森系统”正常运行,发挥效益。通过高压喷雾系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降低臭氧的光化学反应生成条件,努力解决高温致污、干燥致污的问题,同时,起到降低环境温度、提高空气湿度、增加环境舒适度的作用。 

四、责任分工

1.山东修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制定巡检制度,并安排专人对雾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确保雾森系统按照《沂源县雾森系统运行规则(暂行)》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维修,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2.运营期间,由县生态办安排人员对各路段雾森系统运行情况适时进行巡查,每周至少巡查2次。

 

五、后续举措

加强对运营单位山东修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管,确保

“雾森系统”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六、监督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大气科,监督电话:3257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