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审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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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48C/2018-20337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3-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审计局 |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审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审计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审计信息公开。以沂源县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发布、在线沟通等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及时宣传报道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服务改革发展方面的情况,及时发布审计系统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开展、点项目实施、重要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等信息,解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和法规制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增强网站发布信息的可读性、吸引力、到达率和影响力,打造审计信息公开品牌。
(二)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做好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工作,提升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一是聚焦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形成舆论热议审计结果公告的浓厚氛围。同时,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并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审计查出问题、舆论推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深化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把好时间节点,做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加大典型情况公开力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按照县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审计执法过程中,通过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审计,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公开的各项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有效推进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计机关自身产生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和透明政府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按照不同类型分门别类汇总成册,对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核心内容作细致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查。一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进行事前预审,以便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制度。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工作责任落实不严、措施不力、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下属单位和科室,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注重实效,整体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循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