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19-19531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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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处、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领导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志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光凤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华  副局长

        任明江  党组成员

成  员:曹洪柱  办公室主任

        郝凤玲  政工科科长

 杨    法制科科长

 江运红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科科长

 王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杨荣荣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常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孙    律师工作科科长

 魏绍义  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举行联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相关成员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曹洪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19年3月20日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