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办公会议题解读:《机关科室帮包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度》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1-52172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会议题解读:《机关科室帮包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度》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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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的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挂包和机关科室帮包基层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基层所)、科所联动、同工同责”工作模式,下沉执法力量,解决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二、基本工作要求

(一)领导班子成员挂包基层所。分管领导每周必须到挂包基层所工作至少一天,帮助基层所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基层所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机关科室帮包基层所。机关科室要对帮包基层所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原则上每月到帮包基层所工作不少于两天。遇到重大活动、重要保障、应急任务,科室人员下沉到所,直接参与基层所工作,实行同工同责,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三、落实措施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科室要建立帮包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次帮包工作情况。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挂包基层所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所挂包所总体情况。

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牵头组织协调,加强调度,及时帮助挂包基层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监管任务指标。

四是各责任科室要与帮包所共同开展工作,共同抓好落实。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任务及县局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科室人员要直接下沉到监管一线,严格落实科所联动、同工同责。

五是被帮包基层所要主动加强与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的沟通,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要建立帮包工作周计划、月计划,强化帮包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