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0-20262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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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

请公开

1 

 

 

 

 

 

 

 

 

 

 

决策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3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国务院令第33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科及其他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4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5 

意见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6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7 

执行和结果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8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9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10 

管理和服务

机构领导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办公室

政府网站  

 

 

11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办公室

政府网站  

 

 

12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办公室

政府网站  

 

 

13 

 

 

 

 

 

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
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年度部门
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4 

 

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5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6 

 

 

 

 

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县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7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关于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及时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8 

部门项目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19 

应急管理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按照法定时间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20 

 

精准脱贫

 

扶贫相关的政策文件、扶贫项目及帮扶工作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

政府网站  

 

 

21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政府网站  

 

 

22 

 

公共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政府网站  

 

 

23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4 

行政奖励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5 

行政强制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6 

 

行政确认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7 

行政裁决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8 

 

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29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30 

行政执法公示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执法监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政府网站  

 

 

31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

政府网站  

 

 

32 

网上政务服务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  

 

 

33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

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34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政府网站  

 

 

35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政府网站  

 

 

36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政府网站  

 

 

37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政府网站  

 

 

38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政府网站  

 

 

39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政府网站  

 

 

40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政府网站  

 

 

4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政府网站  

 

 

42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科室

政府网站  

 

 

43

新闻 发布

新闻发布

制度安排

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规定及时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44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规定及时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45

 

 

 

 

 

政策 解读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46

负责人解读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47

部门解读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48

回应 关切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按规定及时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49

互动回应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按规定及时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50

 

 

 

 

 

 

监督

保障

 

 

 

 

 

 

 

 

 

 

 

 

 

监督

保障

 

 

 

 

 

 

 

 

 

 

 

 

 

 

 

 

 

 

 

 

 

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51

专项工作

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52

工作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管局宣传培训科

政府网站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子目录).xlsx(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