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培育乡村产业,完善联农带机制,农民增收建议的答复(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李俊华、宋肖霞等5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乡村产业,完善联农带机制,农民增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组建联合社形成规模优势。截至2024年8月底,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近1100个,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663家,其中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31家,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4家,有13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了商标或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二)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经营范围。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拓展业务范围,明确农民合作社可以开展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开展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为农民合作社拓宽经营范围提供了法律保障。指导、扶持、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目前,全县20%左右的农民合作社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40余家农民合作社创办了加工、流通、销售等实体。
(三)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培育县域内公用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选优质农产品参与品牌营销推介活动。
(四)大力发展“一村一业”。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扶持、典型带动等措施,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镇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集聚发展。引导镇村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种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截至8月底,全县建成“一村一业”项目1231个,其中原有项目923个,新建或新发展项目308个,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11578.13万元。其中,经营收入5671.18万元、投资收益2806.12万元、其他收入3100.83万元。乡村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政策指导,不断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三)持续抓好“一村一业”。提供资金、金融、技术、人才、土地要素支撑,确保原有的“一村一业”产业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持续盈利,推动产业上水平。结合镇村实际,科学谋划新产业项目,确保村村有产业,村级村集体、村民双增收。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田永清;联系电话:7050826)
(可以公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