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办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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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383c/2020-511033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
办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须知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时,先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办理登机手续,同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转出方(流出方)需提供的资料:
1、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领取《沂源县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表》(转出方),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如为个人,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
(2)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请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公司,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土地权属的证明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
(1)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发包方同意转出的书面文件;原承包方具有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书面证明。
(2)涉及再次流转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原土地承包合同:原承包方同意再次流转的书面同意材料。
4、转出土地基本情况的资料(如土地基本情况介绍、有无产权质押抵押担保和有无产权涉及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情况的说明)。
5、委托经办人、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涉及集体土地转出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及评估确认书。
7、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转入方(流入方)需提供的资料:
1、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领取《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表》(转入方),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如为个人,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复印件;
(2)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请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公司,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资信证明
按项目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按项目需要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则需加盖资料提供方公章或个人签名及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