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19-18090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渠道,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 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淄民〔2019〕32号)要求,积极探索社会救助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及低保老年人补贴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道),由镇(街道)直接受理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

附件: 源政办字【2019】61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