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及临时救助所需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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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5936158275/2020-510044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
特困供养老年人、残疾人入住福利机构
所需材料:
1、镇办集中供养服务协议书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变更审批表
3、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原价
5、社保卡原件
临时救助
申请材料
(一)急难型救助:
1、个人申请(原件1份,纸质);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纸质);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1份,纸质);
4、村(居)或单位出具的包含家庭人口、收入状况、致贫原因、保险理赔、经济支出、社会帮扶等内容的家庭状况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5、村(居)公示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6、镇(办)公示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二)支出型救助:
1、《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授权书》(原件1份,纸质);
2、个人申请(原件1份,纸质);
3、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纸质);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1份,纸质);
5、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纸质);
6、因病的需提供住院病例(或诊断证明)、花费单据原件(或经医保处盖章确认的结算单据)(原件或盖章复印件1份,纸质);因教育的需提供在校证明和缴费证明(原件1份,纸质);
7、村(居)公示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8、镇(办)公示证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9、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