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明确村居所属安置楼出租房及外来居民 社区管理服务职权的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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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5936158275/2020-503488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 |
随着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品牌化水平不断提升,逐步拉近了社区与居民的距离。但是在服务居民过程中,发现各村居所属安置楼还存在管理短板。街道各村居负责建设的安置楼、大龄青年楼,目前均按各社区行政区域范围分别管理,一方面村居安置楼因位置原因被多个社区分片管辖,造成村居社区服务工作多头管理;另一方面,不能充分发挥村居对所属安置楼、大龄青年楼中本村居民、外村购房人员、社会租赁人员的管理优势,造成社区调度工作效率低、准确性差。针对这一情况,制定本意见:
主要内容:
一、各村居牵头或负责建设的安置楼、大龄青年楼,管理权分别属于各村居。
二、村居所属的安置楼、大龄青年楼,由村居所在社区负责统一管理,不再按建设位置分片分社区管理。
三、各社区要认真指导、督导各村居加强社区工作落实,使外来居民更好、更便捷的享受到村民社区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