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沂源县荆山学校小学部教职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932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沂源县荆山学校小学部教职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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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荆山学校小学部教职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考核机制,根据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学校科学化、制度化、人文化管理机制,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

3.坚持注重业绩,向教学一线倾斜、向班主任倾斜、向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4.坚持分类管理、总量调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正式在编人员。

四、具体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教务处负责任课教师、教研组长考评,德育处负责班主任考评,相关处室提供有关数据协助考评;工会负责教职工师德和办公室卫生考评;办公室负责考勤考评和最后成绩汇总。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效。

(一)德(基础分100分)

参照《沂源县荆山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成绩由工会提供。

(二)能(基础分200分)

主要考核教师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个人专业发展成效、进修学习培训等情况。

1.计划总结(10分)

每学期按时上交,教务处审查,要求内容详实,项目齐全,计划总结符合本班学情,不按时上交扣1分,未上交者不得分。

2.听课记录(20分)

(1)采用达标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校及县市等参与听课的名单检查听课记录,记录详细、有评课内容。教师每周至少 1节(每学期20节,新上岗教师在第一年内听课每学期至少40节),中层每周平均 1.5 节,校级领导每周平均 2 节,每少一节扣 1分,未听或者不实的不计分。

(2)外出听课学习除写听课记录,上交一篇学习体会外,需上移植课;其他培训上交一篇学习体会,还需举办一次汇报讲座,不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

3.备课(20分)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使用学校规定的备课模板,按照县教研室下发的备课数量为标准,少一次扣1分;备课环节完善,内容详实,存在应付、过简现象每次扣1分;每学期手写精品教案15个,检查要求同集体备课。

 

4.课堂教学展示(15分)

举行学校公开课、示范课一次记分别5分、6分,讲课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计5分、4分。(本类得分封顶15分)

5.素质养成(40分)

(1)读书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读书打卡活动,此项基础分10分,满分15分。总次数低于学期初规定的百分之三十者,不计分。(算分方法:本人打卡次数/规定次数*5+10)

(2)基本功训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三笔字训练活动,此项基础分10分,满分15分。总次数低于学期初规定的百分之三十者,不计分。(算分方法:本人打卡次数/规定次数*5+10)

(3)各类素质比赛。此项基础分为5分,满分10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素质比赛,(如:作业设计比赛、基本功大赛、教具比赛等各类比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赋2、1分;学校举行的各类论坛、读书交流、征文、教育故事、培训(担任主讲)等活动,一次计1分。

6.教科研活动(40分)

(1)教研组常规教研活动(20分)。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观摩活动,按时参加本备课组、教研组和学校开展的集体备课、课程标准与教材通研、按时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因公、因病除外)。请假到备课组长,并有书面请假条,备课组长要认真考勤考核,弄虚作假,查实一次扣备课组长1分,当事人0.5分。备课组长有事,必须委托本组他人安排好本组活动,否则扣1分。不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观摩活动一次扣3分,不按时完成教研任务一次扣2分,有关教研材料每缺一次扣2分,迟交一次扣1分。

(2)课题研究(10分)。基础分5分,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全国、省、市、县、校立项主持人分别赋5、4、3、2、1分;课题组成员减半赋分。

(3)论文(10分)。基础分5分,在全国、省、市级刊物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分别赋5、4、3分。其他作者减半赋分。相应级别报纸发表者减半计分。

7.课时量(40分+超课时量赋分10分)

教师课时量为学校开学初安排的个人的每周课时量的总和。公务出差课时量不扣,请假者需先调课,若不调课则扣课时量。每学期完成基本课时量计40分,未完成的按实际数量计算,每少一节扣1分。超出的课时量,按照最高数赋10分,其余人按照隶属度分别赋分(本人超课时量/最高超课时量*10)。

8.继续教育(5分)

根据县教体局目标管理方案和不同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确定学期(或学年)的重点工作和重点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学分,根据继续教育或培训成绩记分。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取消各类比赛及评优选模资格。

9.作业布置与批改(5分)

作文少批一次扣1分,其它作业少批一次扣1分,收交不齐全,批改、讲评不认真、不及时,扣2分;学案及同步训练等只布置不检查的扣3分;学生有抄袭现象,不认真规范,不及时改正错误扣1分。

音乐、体育、地方和校本课程等学科,无法用作业直观体现的,以平时学校组织的活动情况,由处室负责人组织,教研组长评议,学校领导给予综合评价记分。

10.考试纪律(5分)

学校组织的阶段性检测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场次扣2分,在考场内吸烟、交谈、看书报、玩手机、做试题、随便离开考场等每次扣1分,不按分工参与阅卷每次扣1分,阅卷出现错批、漏批、审批不细等扣1分;学生参与阅卷工作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三)勤(100分)

(一)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教职工请事假一节扣0.3分,病假一节扣0.1分(须出示病例,无病例按事假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节扣0.9分。

1.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闲谈拉呱、看电视剧、抖音视频、听音乐、玩游戏、微商等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首次发现,扣1分,进行批评教育;二次发现,扣5分,校级通报;两次以上考勤分0分。

2.上级检查:违反办公、工作纪律,被上级检查发现一次,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0分;两次,考勤0分,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师德、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二)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为旷工;不符合请假手续者,请假无效。教职工请假前应安排好请假期间的班级、上课或其他分担工作,任课教师应调好课并填写调课记录交至教务处(级部),杜绝出现因为请假造成班级无人管理、空堂或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现象。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的,可在早晨7:30前,下午预备铃前,向直接领导电话请假,不准微信、短信请假,以上特殊情况在返校后按照正常请假流程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一天以内的,本处室(级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处室(级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请假单》分别交办公室、处室(级部)和门卫存档。学校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单》交办公室存档。

(四)请假2课时以内,按实际课时计算,一月内两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按半天计算;一次请假超过2课时、不足4课时的,按半天计算。一天为8课时,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

(五)对下列情况单独考勤。学校组织的外出学习、教师会(培训会)、升旗仪式、集体活动、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评比等活动,请假按平时请假2倍计算,旷工、旷会、迟到、早退按平时请假的3倍计算;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阅卷等活动,请假者按平时请假2倍计算,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责任事故,按平时请假3倍计算。

(六)关于迟到、早退、误课、旷工、旷会

1.按作息时间未请假而延迟到校或提前离校者,开会未准时到达,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向学部说明)

2.在校有课而未在课堂者(有事提前调课并且教务处、级部有记录的除外),视为误课。

3.请假未准或未请假擅离岗位者,视为旷工或旷会。学校组织的检查不在岗(未到校或离校而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七)因公出差、外出培训、参加教研、班主任家访等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安排的外出活动,按正常出勤处理,应当将自己的课调整好,妥善安排好工作,同样需要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八)关于特殊假期

婚、丧、产假等符合国家政策的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扣考勤。

1.婚假三天(含周末及节假日)。

2.产假158天(男士护理假7天),无特殊情况(如生病)不能续假;产假结束不能按时到岗者(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请假),按旷工处理。怀孕流产,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般准假7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遇学校重大活动如教师会、集体备课等,应提前安排好,不能耽误)。

3.丧假: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准假一周(含周末);岳父母、直系兄弟姐妹去世,准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准假1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4.外地职工探亲假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病假3天以上,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住院病历。教职工如因手术、重大意外伤害住院等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经校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符合病休条件并办理病休手续的教职工,按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十)关于在职培训进修

1.参加培训进修的教职工应处理好工作与培训进修的关系,若确需离岗者,必须凭培训进修通知单或有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级部)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办理有关调课、工作安排及填写培训进修学习统计单等手续后,方可离校。每学期准许5天假不扣考勤,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则按擅离岗位处理。

2.若学校工作需要或与学校重大工作安排发生冲突时,应当服从学校安排。

(十一)教职工每学期可自由支配4天假期(生日假、本人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不扣考勤,但不可连续使用,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病假、事假按照本人意愿,办理请假手续后,可用4天假期余额部分或加班冲抵。请假以纸质假条为准。

(十二)事假累计请假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病假3个月(病假不扣除双休及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教职工请假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一周一统计,一月一公布。相关数据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中出勤补贴发放依据。

凡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绩(600分)

1.期末考试(400分)

期末考试成绩:(A线率*30%+B线率*40%+C线率*30%)*200+(平均分*60%+合格率*40%)*200。(注:A线率、B线率、C线率分别为年级考生总数的20%、65%、95%。)

2.日常检测(200分)

阶段性检测:(A线率*30%+B线率*40%+C线率*30%)*50+(平均分*60%+合格率*40%)*50。

学科技能抽测:(平均分*50%+合格率*30%+优秀率*20%)*(100/N)

注:N为学科技能抽测次数,最后合计总分。

3.教师兼职学科

(1)综合合格率均达到90%为达标。

(2)所任各年级科综合优秀率均达到70%为达标;

(3)平均分低年级不低于85分,中高年级不低于80分为达标。

(1)(2)(3)不达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或降低一分减2分、1分、2分。平均分低于第一名3分之内(含三分)不减分,三分之外每降低一分减教学综合成绩1分。

期末考试折分+日常检测折分+兼职学科得分即教师“实绩”项目得分。若因特殊情况,没有日常检测成绩,则期末考试按600分计,计算公式为:(A线率*30%+B线率*40%+C线率*30%)*300+(平均分*60%+合格率*40%)*300。

备注: A.任同年级同科多班者,按综合平均成绩折算教学质量得分;搭配分班后转入的学生,当学期达到班内平均分则开始计分,达不到班内平均分则不计分,下学期记入班内成绩。

B.学生病假超过一个月者(需有医院证明,且由家长到学校教务处说明),达到平均分则开始计分,达不到平均分则不计分(只限当学期 );学生考试时,请病假者要做到及时上交假条(说明: 需在考前提供相应的医院病历、请假条 ),由教务处根据提供的请假条,研判病情后,决定是否计入班级成绩,不请假(或手续不合要求)而不参加考试者按 0分处理。

C.新接班教师一学期内,以接班前最后一次学科学生的平均分为标准(任教多个班级,以任教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为标准),每次考评后与之相比较,每提高1分在成绩考核总分中加1分。因病因事请假的教师,学期考核得分按照实际上课时间与学期时间比求出得分。(或者是考核得分*0.9)

五、其他事宜

1.教师的考评最后结果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教师按以上各项进行考核,最后考核得分取最后考核得分百分之十。

2.学校工作,在教师个人和学校双向选择的前提下,服从学校整体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教师,学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出现违反师德情况的或因教师监管不力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取消此教师本年度荣誉评优、年度以及师德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4.班主任在学期末考核中根据班级考核成绩,考核前50%加2分,其余加1分。参与班级管理的辅导员根据班主任的赋分减半计入总成绩。

5.处室负责人根据学校《处室工作考核方案》评出成绩的前50%赋分2分,其余赋分1.6分,兼职岗位每个岗位每学期考核按照处室负责人赋分减半计入总成绩。

6.教研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考核成绩前50%赋分1分,其余赋分0.5分。

7.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分三大个大组:语文、数学、综合,由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成绩统筹分配年度考核名额及师德考核名额。(注:行政后勤人员参加学校行政后勤人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