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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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4853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中庄镇中心小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室)、财务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器材室等)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室)、财务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器材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位。
六、学校保卫人员对重点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要部位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