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大张庄镇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830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大张庄镇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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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3、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5、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行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校医和班主任。

(7)不能在课上发生体罚学生的行为。

(8)体育课上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调查事故真相以后,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在第一时间上报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