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实验 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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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493219886F/2024-52804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实验
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制度
一、 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 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进入实验室后按编号就座,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3.保持室内肃静、整洁,注意通风换气。不准吵闹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迹象应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6.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仪器、药品和试剂不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者照价赔偿。
7.室内物器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
8.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经检查后方可离室。
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是贮存仪器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2.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必须建立实物明细帐。其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帐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妥交接手续。
3.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报告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送回。
4.仪器、药品必须全部入橱,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
5.认真做好各类仪器资料及实验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6.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7.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设专柜或地窖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8.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沂源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