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张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4〕10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5260699/2024-5457548
成文日期
2024-03-10
发文日期
2024-03-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张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发〔2024〕10号
各党建共同体、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镇人居环境质量,在镇域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大突破大改善大提升。现制定印发《大张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参照学习,结合自身职能贯彻落实。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张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各级要求,为全面提升我镇人居环境质量,在镇域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大突破大改善大提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共同体统筹实施,各村以“一网三联”为总抓手,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居住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保持村庄清洁有序,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即日起至4月30日,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具体任务如下:
(一)村民房前屋后彻底清理。以网格为单位,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中,清除各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废弃物、杂草,严禁乱倒垃圾,拆除乱悬挂物品,及时将垃圾放入垃圾桶。房前屋后做到无生活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确有需要堆放的柴草堆和可用建筑材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乱搭乱建。村民负责房前屋后的绿化管护,保持绿化带整洁干净,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杂草。做到家禽家畜集中在院内养殖,不得随意街道散养。
(二)村内彻底整治乱堆乱放。以村为单位,对乱搭乱建等临时设施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保持村庄主干道、巷道路面干净、畅通,无“僵尸”设施堆放、无农业废弃物、反光膜;村内道路两侧公共场所闲置杂物等堆放整齐有序;整治线路散乱问题,清理整治乱搭乱接,做到无“空中蜘蛛网”;及时制止生活污水沿街横流;清理空闲宅基地,无残垣断壁;清理河塘沟渠,做到无聚集堆积及岸坡垃圾及漂浮物。
(三)各村研究“一村一策一提升”方案。注重发掘保护和利用历史元素,利用好“清底子”后主次干道边角,实施小微景点、卡口花场、美学微巷等景观微业态的创意和打造,提升村庄整体形象。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3月上旬,镇上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落实,并建立村级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上报镇整治办。各村合理安排具体工作责任人,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二)集中整治。坚持点面结合,各共同体、各村要对照工作台账,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治,实行销号管理,提升村庄整体形象,确保整治效果。时间安排为2个月,即3月份实现“清底子”基本完成,4月份查漏补缺,巩固“清底子”成效,坚决防止反弹。
(三)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各共同体、各村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精心组织,细化安排,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大喇叭、悬挂横幅、LED屏、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村村行动、家家知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严格落实责任。共同体书记为“一线指挥长”,各村书记具体负责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要做到亲自上手,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一网三联”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四)完善考核奖惩。自攻坚行动开始实行每月1次考核,每月1次排名,镇整治办和执法队每月到44个村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各村负责问题整改,次月镇整治办和执法队到村实地检查时一并抽查问题整改,形成问题整改的闭环。根据历年市第三方测评发现问题每村平均个数为8个,在今年的市第三方测评中每少一个问题年底考核中加0.1分,每多一个问题年度考核中扣0.1分,每发现1个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年底考核中扣0.5分,未测评的村按照测评村的平均分计入考核成绩。每月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共同体副书记分组到各村现场观摩,现场打分,考核成绩纳入各村人居环境年底考核成绩,对整治效果较好,形成典型或承担县现场观摩点评的村在年底人居环境考核中加5分;对当月排名后十名的村,由分管领导约谈提醒村支部书记,在年底考核中扣3分;连续两个月排名后十名的村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村支部书记及相关共同体副书记,在年底人居环境考核中扣5分。年底考核总成绩排名前5名的,每村奖励1500元;成绩排名后5名的,根据村主职干部“准职业化管理”的相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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