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曾现军等12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源政任〔2026〕4号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6-5585157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文日期
2026-05-2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曾现军等12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源政任〔20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曾现军的县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李代祥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徐爱国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陈统华、任相书的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洪星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逯德一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晓乐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宋丙峰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窦保国的南鲁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忠义的中庄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立鹏的东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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