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曾现军等12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源政任〔20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曾现军的县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李代祥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徐爱国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陈统华、任相书的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洪星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逯德一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曹晓乐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宋丙峰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窦保国的南鲁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忠义的中庄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立鹏的东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