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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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政策性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
文号
备 注
防空
地下
室易
地建
设费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
元/平方米
2500
淄价字〔2007〕10号
淄博市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新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级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应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
同上
3、新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翻新住宅项目,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
1500
4、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及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而未修建的
人防工程建设费
元/人.年
10
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元/户.年
50
个体工商户
说明:本表所表示的收费项目标准为现行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收取本表以外的费用。
沂源县物价检查所监制 监督电话:12358 324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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