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政发〔20234

 

为切实做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的各项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并加强2023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生态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田间地头,不留死角。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村里协调,全民参与,护林员支撑,《森林法》保障”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无火进山,守法旅游。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同时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镇领导和村干部带队。镇及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轮值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二)加强宣传。使护林防火意识人人都有,令护林防火知识朗朗上口,以人民群众为根基,最大限度支撑护林员、网格员、公益岗、村两委、镇政府的护林防火工作安排。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镇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1日至—6月10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明白纸》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5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护林防火巡查,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护林员与网格员,公益岗及志愿者等巡察区域,明确责任,4月1日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对“翠屏山”“苹果谷”等景区的游客进行登记。

4.镇辖区内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森林法》进课堂”等活动,邀请森林公安、镇林业站、镇安环办等相关单位对师生进行宣讲,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发放《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五一期间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清明期间文明祭祀,五一期间文明游玩。

5.全镇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微信群、巡逻车、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如:“星星之火、易酿恶果,进山切记,请勿麻痹”)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7.镇政府每月定期召开护林防火专项会议,向护林员讲解政策,解读法律,对护林员进行扑灭火知识培训。要求护林员每天填写巡查日志,每日在工作群上传巡查定位、图片、视频,由林业站进行每日考勤,并不定期实地抽查监督,对于工作不扎实的护林员及时教育或更换,并给每位护林员制作工作牌,袖标。

8.对于防火重点地区,如西柳峪林区、翠屏山林区新增多处24小时监控摄像头,更换并新增告示牌,镇领导及林业站、安环办定期检查各村防火设施是否仍然适用,安排专人做好防火设施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在翠屏山、苹果谷设置森林看护房,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

9.落实林长制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与夜查工作,值班人员、护林员在清明、五一期间电话务必24小时畅通,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10.不定期在在中庄集、胡庄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明白纸等护林防火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循环广播。

11.组建“巾帼”护林防火护卫队,深入各村开展工作。发挥新时代女性在深林草原防灭火行动中的重要作用。

                   

中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