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
标题: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72XD/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中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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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

(二)真实有效。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符合实际,讲求实效。

(三)及时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日常更新制度,将信息按程序及时报送上网,确保时效性。

(四)突出重点。公开内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

(五)便于监督。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机构

设立中庄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李冬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三、政务公开内容

1.镇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机构设置及职能;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政策法规;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7.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8.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10. 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1.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2. 扶贫脱困、社会救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3.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4.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务公开形式

(一)以沂源县政府网站中庄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的主渠道。

(二)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公开。

(三)通过公开栏、公示板、办事指南、明白纸、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环节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