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65589/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

发布日期: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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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

指标

五级

指标

维护内容及要求

责任主体

时限要求及方式

局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林业局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办公室

及时公开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党组成员、副局长,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党组成员、景区办主任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简历及分工



局领导照片、职责分工及简介

党组成员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领导活动及文论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职责分工

机构

职能

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机构概况

领导分工



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党建办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职责任务清单




职责任务清单

党建办

权责清单




链接县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法规

公文

部门文件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沂源县政府部门、单位文件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政策法规科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县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政策法规科

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公布

政策库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等(如企业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汇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扩能增效稳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实用手册、推进“六稳六保企业纾难解困政策汇编、新旧动能转换文件汇编、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沂源县产业政策汇编等)

政策法规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任免




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党建办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耕地保护监督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重大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公告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相关信息(包括决策依据、决策草案、提出意见的渠道、意见征集截止日期)

政策法规科

草案形成后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

公众参与报告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求情况(包括意见征集收集汇总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政策法规科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之后,决策公开之前

执行效果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政策法规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规划

计划

城乡规划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县、镇(街道)详细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村庄规划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专项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公共服务、生态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政府

会议

 

部门会议




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优化

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操作规程



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

行政许可科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告知承诺书



定期向县公共信用平台推送申请人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

定期向县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自动抓取信用沂源网站-告知承诺-承诺公示栏目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沂源县)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

优化营商环境

配套措施




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的配套措施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配套措施制定后20个工作日之内

工作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及时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进展、执行情况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20204月、7月、10月和2021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决胜脱贫攻坚进展、执行情况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办公室

20204月、7月、10月和2021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执行情况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20204月、7月、10月和2021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大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城县品质活力提升攻坚行动



城县品质活力提升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评价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按季度公开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中小学教育发展

消除中小学“大班额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幼有所育

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医疗卫生能力建设

加强疫情防控哨点体系建设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哨点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殡葬改革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耕地保护监督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城镇棚户区改造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耕地保护监督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议提案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办公室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办公室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财政

信息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和因素、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不需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报环节的其他相关信息;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不需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和因素)

财务审计科

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政策

 

 

 

 

 

 

行政

执法

 

 

 

 

 

 

 

行政

执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政策法规科

及时公开并根据本部门单位权力、责任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及时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 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及时公开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流程图

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政策法规科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法统计年报




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31前公开

重大

项目

 

 

县级重大项目实施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进展情况

行政许可科

审批或核准后7个工作日内

 

 

 

 

 

公共资源配置

 

 

 

 

 

 

 

 

 

 

 

 

 

 

 

公共资源配置

 

 

 

 

 

 

 

 

 

 

 

 

 

 

 

 

 

 

 

公共资源配置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相关信息

耕地保护监督科

链接“淄博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供应计划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每年331日前公布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

按季度公开

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



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主要包括宗地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竞买人资格要求、出让信息获取方式、竞买申请及保证金交纳、网上报价时间、竞得人确定、成交价款的支付、联系方式等信息

土地开发整理发展中心

链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主要包括宗地编号、业务类型、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容积率、规划用途、起始价、加价幅度、竞得人、成交时间、竞得价、竞价次数、状态等信息

链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结果公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公告



主要包括出让公告的变更或补充内容

链接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变更公告

土地划拨公示



土地划拨结果信息

耕地保护监督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土地闲置情况

已进入处置程序


进入处置程序的闲置土地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未进入处置程序


未进入处置程序的闲置土地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矿业权市场

 

 

 

 

 

 

 

 

 

 

矿业权市场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矿产资源管理科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7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

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主要包括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竞买人资质要求、出让信息获取方式、时间、竞买申请及保证金交纳、网上报价时间、出让程序和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和竞买税费的支付、风险提示、其他事项、联系方式等信息。

矿产资源管理科

链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出让公告

矿业权出让变更公告



主要包括出让公告的变更或补充内容。

链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变更公告

矿业权出让结果公示



主要包括出让矿业权的名称、业务类型、矿业权位置、出让资源矿种、起始价、加价幅度、是否有底价、竞得人、成交时间、竞得价、状态等信息。

链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结果公告

矿业权审批结果公示



申请单位名称、项目类型、名称、面积、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矿产资源管理科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

灾害事故救援

 

灾害事故预警




安全生产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灾害预警信息等

防灾减灾科

及时公开

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防灾减灾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然灾害信息




自然灾害灾情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防灾减灾科

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办公室

每年131日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