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美丽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16
建议人: 尹玉华、刁晓勇、刘立红、崔希社、齐元华、周明、刘爱华、任可娟、沈玉华、朱全华、胡树芹、唐加清
主办单位: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1-10-2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尹玉华、刁晓勇、刘立红、崔希社、齐元华、周明、刘爱华、任可娟、沈玉华、朱全华、胡树芹、唐加清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美丽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美丽乡村建设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我县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抓手,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大用地计划支持。

一是加大用地空间与计划保障力度。配置合理规模的流量空间与增减挂钩计划指标,用以保障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用地需求。通过编制村庄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积极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各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018年至2020年全县乡村振兴项目近100宗,用地面积约650亩。主要包含沂河源田园综合体、燕崖镇双泉村乡村旅游项目,鲁村镇李家泉子村草编车间建设项目(扶贫项目),飞龙果品深加工项目,张家坡阳三峪项目、山东源河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棒香菇菌棒智慧化种植基地等项目。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乡村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三是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基本思路,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村庄规划的农村产业项目,督导项目单位提前做好可研、规划选址、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建设用地指标倾斜,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22    

(联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13853387422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关于增加美丽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