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路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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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国土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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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路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经踏勘,您提出建议涉及的旅游集散中心拟建位置位于张家坡镇博沂路南侧、前瓜峪村进村路东、瓜峪河北侧。该位置现状为农用地,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该位置无项目用地需求,未将该位置土地编入建设用地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有序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将突出区域协同,研究好发展模式以及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为各级重大项目用地情况做好预判和分析,留足发展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将积极对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用地。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9日


关于高速路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