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或整合闲置低效土地,为引进项目落地开拓空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议中提到的,近几年我局积极盘活低效土地,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探索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模式、新技术,并形成在全省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0〕32号文件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38号)等文件要求,起草并印发了《沂源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自2020年至今我县积极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上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15个、面积778.62亩,已完成12个项目入库工作,并积极组织剩余项目的入库备案工作。制定了2023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计划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10个,面积297.09亩,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同时,按照县领导的安排,自2023年2月以来,我局联合历山、南麻、悦庄等镇办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拟收储供应及闲置低效用地进行了摸排调查,建立宗地台账,制作了地块分布图。组织历山、南麻、住建局等部门,对土地现状进行认真研判,逐地块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根据规划用途共同会商,初步确定利用方向。目前,正根据确定的盘活利用计划,正在有序推进盘活利用。
感谢您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的支持,衷心的期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