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第一季度沂源县“亩产效益”评价执行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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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2-52476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一、执行措施
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标准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4号)要求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制定2022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方案,部署新一轮“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确定“亩产效益”评价对象标准范围,梳理确定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参评企业名单。
二、实施步骤
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地”供地程序实施;二是配合工信部门做好“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
三、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一季度供应工业用地4宗,面积22.95公顷;二是积极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
四、责任分工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五、后续举措
一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二是调查完成“亩产效益”评价涉及企业的用地基础数据,部署新一轮“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
六、监督方式
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测绘和登记利用科 0533-322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