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2020年第二季度沂源县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MB28565589/2020-51115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3 发布机构: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第二季度沂源县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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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全县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局牵头的矿山开采及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大会战专班整体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挂图作战,逐宗销号,全力推进施工进度。今年全县共涉及19处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1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标准、责任人、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同时,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不间断进行现场督导,对项目进度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标准要求逐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逐宗销号。截至目前,19处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9处,正在实施治理10处;21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12处,正在实施9处。

二是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狠抓环保措施落实。制定并落实《施工项目扬尘整治“十措施”标准》,项目施工扬尘整治措施必须达到“6 个 100 %”标准后,方可开工;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开工后达不到“6 个 100 %”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达标后方可复工。同时,针对每个工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增加自制高压喷头、车辆冲洗池等降尘设备提高降尘效率。截至目前,所有施工项目共设置围挡2070米,硬化路面485米,覆盖防尘网3.6873万平方米,修建洗车池5个、冲洗台3个,配备洒水车12辆、高压水枪5台、高压喷头22个、雾炮15台,设置警示牌、标示牌51个。

三是督促已完工土地复垦项目复耕复种。及时督导相关镇(街道)、村组织平整复垦田面,鼓励种植粮油棉麻等农作物,及时施肥、及时育苗、及时起垄,确保复垦项目复耕复种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区多数远离村庄、位置偏远,水电等基础条件差,部分施工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是多数已完工项目需要大量土源,只能协调客土回填,个别项目因协调不到土源和石料,施工进度较慢,延误工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结合项目点多、分布广、工程量小等实际特点,因地制宜的采取经济实用办法落实好环保措施。

二是督促指导已开工的治理项目在落实安全施工、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