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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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19-5199894 | 文号: | 源政〔2019〕12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源政〔2019〕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保障全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优先保护基本农田,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沂源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93.385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4.058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4.6961公顷;住宅用地25.0679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4.0065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21.567公顷),其他用地1.06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3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4311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结合“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健康沂源”建设,保障医疗、教育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2.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加快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老旧居住区整治,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城中村改造住房用地、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严格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类建设用地供应。
3.提升集约集聚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加快仓储物流、融资租赁等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园区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园区化布局、集群化发展。不断强化转型发展支撑,突出优质投资拉动,保障重大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把严新建项目节能环保门槛,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4.以统筹融合的路径,进一步提升城市现代功能。按照“产业集聚、开放融合、城乡一体、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规划科学化、建设精品化、管理精细化、运营高效化,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和竞争力。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确保占补平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积极消化闲置、低效用地,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
2.促进工矿仓储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矿仓储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工矿仓储用地规模。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新建工业项目平均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一般不低于40%。
3.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督查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确保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土地价格调控土地市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逐步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2.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3.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有效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领域,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大政府储备力度,充分挖潜存量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三)建立计划实施联动机制。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确定的市县重大项目要优化审批服务,开辟供地快速通道。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做好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保障计划顺利实施。
(四)加强计划执行动态跟踪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调度供地进度,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及时落实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强化批后监管。建立用地公示和开竣工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
(六)建立健全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年度土地供应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下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附件:1.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沂源县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沂源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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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沂源县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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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 租赁房 |
限价 商品房 |
小计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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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存量 |
增量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小计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划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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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79 |
1.0614 |
24.0065 |
0 |
0 |
1.0614 |
0 |
0 |
0 |
0 |
0 |
24.0065 |
21.5670 |
9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