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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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3-53932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沂源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和其他单位、组织。
二、 征求意见目的
为稳妥推进沂源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三、征求意见期限
公众或其他单位、组织可在本办法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反映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地 址: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健康路3号;
联 系 人:刘永明;
联系电话:3223545;
邮 箱:yyxgtjdj@zb.shang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