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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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2-523098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沂源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28日)
沂源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统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通过逐一进行实地调查、外业举证、属性标注等工作,全县共划分为216009个地类图斑,外业举证照片618993张,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960.09公顷(269401.35亩)。其中,水田10.10公顷(151.50亩),占0.06%;水浇地1674.25公顷(25113.75亩),占9.32%;旱地16275.74公顷(244136.10亩),占90.62%。鲁村镇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的78.04%,占比最大。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608.11公顷(54121.65亩),占20.0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887.42公顷(58311.30亩),占21.6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418.21公顷(111273.15亩),占41.3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872.01公顷(43080.15亩),占15.9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4.34公顷(2615.10亩),占0.97%。
二、园地57933.25公顷(868998.75亩)。其中,果园56949.15公顷(854237.25亩),占98.31%;茶园8.27公顷(124.05亩),占0.01%;其他园地975.83公顷(14637.45亩),占1.68%。园地主要分布在大张庄镇,占全县园地的13.22%。
三、林地53268.00公顷(799020.00亩)。其中,乔木林地35681.30公顷(535219.50亩),占66.98%;竹林地3.22公顷(48.30亩),占0.01%;灌木林地1798.56公顷(26978.40亩),占3.38%;其他林地15784.92公顷(236773.80亩),占29.63%。林地主要分布在南鲁山镇,占全县林地的22.01%。
四、草地9294.68公顷(139420.2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鲁村镇,占全县草地的16.24%。
五、湿地10.43公顷(156.4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悦庄镇,占全县湿地的50.9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371.72公顷(200575.8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338.57公顷(50078.55亩),占24.97 %;村庄用地9330.54公顷(139958.10亩),占69.78%;采矿用地533.45公顷(8001.75亩),占3.9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9.16公顷(2537.40亩),占1.26%。
七、交通运输用地3088.28公顷(46324.20亩)。其中,铁路用地147.42公顷(2211.30亩),占4.77%;公路用地1746.45公顷(26196.80亩),占56.55%;农村道路1194.41公顷(17916.15亩),占38.6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36.75公顷(62051.25亩)。其中,河流水面2122.92公顷(31843.80亩),占51.32 %;水库水面1478.22公顷(22173.30亩),占35.73%;坑塘水面183.54公顷(2753.10亩),占4.44 %;沟渠261.18公顷(3917.70亩),占6.31%;水工建筑用地90.89公顷(1363.35亩),占2.20%。鲁村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1.1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不断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充分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