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自然资字〔2021〕4号

 

各自然资源所,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现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122

(此件公开发布)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严格落实上级对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依法严惩非法开采盗采行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秩序,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全范围内出现的私滥挖露天矿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非法行为。加大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力度,严防非法开矿产资源反弹回潮,全面巩固露天矿山整治成果,维护全县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一是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二是不按矿山开采利用方案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三是越界开采造成资源破坏的行为;四是强行进入他人矿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五是无证勘查和以采代探行为;六是以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等工程名义非法开采行为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年底前结束。

一)准备工作阶段(2月底前)。主要是成立领导组、 明确工作责任,调查研究摸底、制订方案计划,召开协调会、动员部署会,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等工作。

二) 综合治理阶段(3月至11月)。要集中力量,认真梳理排查近两年下发的季度矿产卫片,结合最新遥感影像,逐图斑比对发现疑似的问题必须进行现场核验杜绝发现不及时或死灰复燃等非法开采行为。对已关闭矿山和其他易发生私采滥挖的区域逐一登记造册,落在一张图上,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定期进行执法巡查检查建立巡查检查台帐结合季度卫片检查和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频率要集中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错时巡查检查实行日常巡查与夜查交叉开展,节假日要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巡查到位,避免出现盲区。在重点区域及周边主要道路卡口,要利用道路监控录像及矿区录像设施,进行实时监控。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的立体监管体系对所发现的私采滥挖露天矿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该查处的及时查处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及时追究该取缔的立即取缔该断水、断电、堵路的及时断水、断电、堵路,该注销有关证照的及时注销,该拆除生产设备(施)的立即拆除并清理干净,该撤出生产人员的立即全部撤出,该向上级报告的及时报告。同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查处曝光,有关责任人员要公开处理,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各自然资源所每月24日(逢节假日顺延)将本月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报执法大队县局将对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自然资源所于12 月20日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执法大队。县局将视情况对各自然资源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进行通报。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击乱采滥挖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矿区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度等形成完善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保持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属地责任,各自然资源所为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执法大队负责人各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扎实履职,制定巡查计划,定期组织执法巡查检查,建立好巡查检查台帐,确保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各自然资源所要确定上报一名联络员(见附件1),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营造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在主要矿点及其周围张贴散发相关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积极探索创新,健全长效机制。为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天罗地网,真正实现“纵到底、横到边,人到矿、责到人”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一横两纵”监管机制“一横”即横向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主动联合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生态环境、水利、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方案,通报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等,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研究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两纵”即纵向建立县、镇、村三级矿山管理责任制,做到级级有领导小组、有工作班子、有工作责任,实现矿山管理责任全方位;建立局、所、村(居)协管员三级巡查监管体系,促使矿矿有监管主体、有巡查人员、有信息反馈,实现矿产资源监管无缝隙。

四)强化督导考评,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通过督导暗访等方式,对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巡查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对非法开采行为打击不力,非法开采秩序混乱、违法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的,将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通风报信、查处不力、幕后支持等行为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王同泰,电话:3242201

邮箱:yyxgtjzfd@zb.shandong.cn

 

附件:1.镇(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2.×月份镇(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3.×镇(街道)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情况明细表

附件1

镇(街道)打击非法开釆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手机号

固定电话号

邮箱

微信号

 

 

 

 

 

 

 

 

 

 

 

 

 

 

 

 

 

 

 

附件2

 

X月份镇(街道)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每月24日前上报本月情况信息,逢节假日顺延。

 

附件3

×镇(街道)查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情况明细表

 

:每月24日前上报本月情况信息,逢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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