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565589/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1-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国土局

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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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土资源所、开发区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源政办字2018130号)要求,为落实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

涉及我局征收土地方面的信息公开。由城区分局、耕保科负责。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涉及我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方面的信息公开。分别由收储中心、矿管办负责。

(三)推进“3545”专项改革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3545”改革要求,及时公开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信息;及时公开“3545”专项改革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涉及我局不动产登记、及“3545”专项改革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的信息公开。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落实。要按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二)要利用好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

(三)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