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20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565589/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20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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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 2020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鲁财农整指〔2020〕3号

 

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下达 2020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详见附件2),项目代码∶ S190703110001。其中∶

一、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预算科目,"50601 资本性支出(一)"政府预算经济科目,用于省级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引黄济青王道泵站建设。

账户名称∶ 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

∶ 招商银行济南华龙路支行

∶ 9990 2099 5610 901

大额支付行号∶ 3084 5102 8191

二、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科目按照资金具体使用方向据实列支,由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千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扶持政策的通知》(鲁财农〔2018〕64号)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服务村推进乡村振兴。

三、专项扶贫资金。收入列"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305 扶贫"预算科目,专项用于脱贫攻坚。请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 61号)以及省扶贫开发办、省财政厅下发的 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收入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303 水利"预算科目,专项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请按照《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 2020 年度重点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统筹重点水利工程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公共预算,足额安排各项目省级财政承担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安排济南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的资金,包含商河县、原莱芜地区、利津县、莱阳市、荣成市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补助,请上述 4 市根据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实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相关市(县、地区)。

五、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收入列"110020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科目,专项用于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级奖补。请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 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组发〔2017〕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改〔2017〕1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

    六、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21305 扶贫"预算科目,专项用于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 2019 年第三批调整投资计划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9〕1056 号)、《关于下达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 2020 年增加省级奖励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0〕200 号),以及《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

七、市县统筹使用资金。收入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科目按照资金具体使用方向据实列支。省级综合考虑各地"四好"农村路、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和美丽村居"四一三"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等8个乡村振兴重大任务,以及农村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牧渔业│增加值、地方财力等 5项基础因素,将资金测算分配到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各市要参照省里模式,将资金分解到相关县(市、区),最终由各县(市、区)将相关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乡村振兴。

请严格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29 号),省财政厅、省委农办《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9〕21号)和《关于印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9〕22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19〕 10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和管理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3月11日      

 

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分配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市、县)

合计

一、省级统筹安排资金

二、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

备注

合计

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省派乡村振兴服务队补助

合计

约束性任务资金

市县统筹使用资金

小计

专项扶贫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

沂源县

5870

500

 

500

5370

1065

100

96

869

 

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