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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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565589/2022-52426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为做好2022年度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2年版)》,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内在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在制定的时间节点内,有序的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自2022年5月份开始至2022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的抽查计划。
三、抽查内容
(一)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
(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抽查流程
通过登录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获取抽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获取参与部门参加联合检查人员信息、确定检查组→牵头开展现场检查→20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及公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的流程开展抽查。
五、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要求,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的推进。保证了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附件:1.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内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2.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部门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内抽查事项清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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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 |
对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 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
矿业权人年度勘查信息公示情况; 矿业权人年度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
重点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每季度 不少于1次。 |
5月—12月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2 |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沂源县内的测绘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每季度 不少于1次。 |
5月—12月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
附件2: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部门抽查事项清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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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 类别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取得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随机抽查,每年 不少于1次。 |
5月—12月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 沂源县森林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