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4月修订)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95X/2024-537766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4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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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4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沂源县张家坡镇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张家坡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编制。需要获得张家坡镇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张家坡镇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2、“活力张家坡”(微信公众号:活力张家坡)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张家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张家坡镇政通路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3360039)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5. 张家坡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家坡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沂源县张家坡镇政通路1

邮政编码:25611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360039

传  真:0533-3361166

电子信箱:zjp3360039@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淄博市沂源县张家坡镇政通路1

邮政编码:25611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360039

传  真:0533-3361166

电子信箱:zjp3360039@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533-3360039,地址:张家坡镇政通路1号,邮编:25611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doc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