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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大石沟村张朝友建住宅使用土地的批复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95X/2021-None
文号:
坡政发〔2021〕8号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大石沟村张朝友建住宅使用土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1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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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沟村
: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大石沟村张朝友,因建住宅,使用本村建设用地
130
平方米(
0.20
亩)。
特此批复。
张家坡镇
人民政府
20
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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