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95X/2020-None 文号: 坡政发〔2020〕7号
发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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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

第三条 设施维护主要指对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维护,接户管墙内部分(以外墙或围墙为界)由住户自行维护管理,不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坡镇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自然村)。

第二章 相关职责

第五条 镇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日常管理,制订和执行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做好各村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维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第六条 村级组织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的落实主体,成立以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简称村级管理员),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维护监督,指导农户按各自的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配合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异常情况检测、维修和设施更换,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防盗和防破坏工作。

第七条 农户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受益主体,负责做好户内的污水收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接受运维操作的培训与指导;负责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污水的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维修更换,定期清掏化粪池,自觉管理好房前屋后的污水管网,保持周边环境卫生等,农家乐经营户应做好设施的维护,定期清掏隔油池。村民发现设施渗漏、堵塞、破损、故障等异常情况的,属责职范围内的应及时处理,属责职范围外的应及时报告村专职人员。

第八条 村级管理员的职责:

1、观察村内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的运行和养护状况,随时关注出水流量和水质;每月定时检查一次窨井,发现污水处理系统有淤泥堆积堵塞、(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凋谢、管网和窨井盖破损、处理池开裂渗漏、出水流量和水质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反馈信息,并及时联系疏通和修复;

2、定期对污水处理站的绿地和人工湿地中的杂草进行清理;

3、做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核查和维修备查;

4、关注污水池顶盖破损和失窃情况,确保村民生命安全。

第九条 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服务主体,接受镇和村两委监管,按规办事,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 管理模式

第十条 各行政村根据实际,选择设施维护管理模式,可委托专业公司维护管理或者由村自行维护管理。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对于需要一定或较高技术管理能力的治理设施,由街道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维护管理。

2、村自行管理模式。对于规模较小、工艺操作简单、维护技术要求不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可由村自行维护管理。

3、对于分户治理的设施由农户自行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 第三方运维公司管理,每月向镇做一次专题汇报。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维经费的审核拨付,监督资金规范使用。

第十三条运维经费用于支付第三方运维服务费用、村级管理员的费用支出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和提升。

 

                             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2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