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家坡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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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95X/2023-541366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24号)。
三、主要内容
《张家坡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八章三十二条,分别为总则、交易主体、管理及交易机构、进场交易范围、方式及程序、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权益保障、监管和争议处理、附则。
(一)第一章为总则,共计四条。
(二)第二章为交易主体,总计三条。
(三)第三章为管理及交易机构,总计三条。
(四)第四章为进场交易范围、方式及程序,总计十条。
(五)第五章为交易行为规范吗,总计三条。
(六)第六章为交易权益保障,总计两条。
(七)第七章为监管和争议处理,总计五条。
(八)第八章为附则,总计两条。
本办法由张家坡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名词解释
农村产权交易:是指农村产权交易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农村产权的活动。
交易主体:是指依法自愿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
五、出台的相关文件
《张家坡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