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家坡镇农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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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95X/2021-5198902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
一、工程分类
按照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分为限额以上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限额以下(由乡镇政府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程两类。
二、名词解释
农村工程包括房屋建设、水利工程、农业设施、道路桥梁等。
三、工程建设流程
1、村“两委”会商议。
2、党员大会审议。
3、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4、村“两委”实施决议。
5、公开招标。
6、签订合同。
7、工程管理。
8、组织工程验收并确认结算清单。
9、竣工结算审计。
10、报镇(街道)主管单位结算。
四、农村工程存在的风险
1、廉政风险。2、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