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标题: 张家坡镇各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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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

张家坡镇各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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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坡镇各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单位名称 职责
党政办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镇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镇委、镇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村、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委、镇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
5、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搞好镇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6、负责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催办工作,做好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工作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 
7、建立健全镇府系统信息网络,负责镇府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镇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协助镇领导同志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各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
9、管理镇机关的行政、后勤,负责办公场所维修、车辆管理、保卫、卫生、绿化等工作。
纪  委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  会 1、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2、负责审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组建;做好会员会籍管理与接转工作;
3、开展非公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4、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并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工作职责,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6、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7、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武装部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党建办 1、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2、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3、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5、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7、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
8、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9、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1、组织指导镇便民服务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
7、承办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访办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4、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
5、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老干室 1.深刻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者在政策运用、业务工作、调查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高效有序完成老干部工作任务。
2.熟练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方针原则,严格按照老干部的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待遇的文件精神,落实党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从根本上维护老干部的切身利益。  
3.定期向领导汇报老干部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特殊困难、工作进展等情况,保证党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讨论决策,落实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4.贯彻离休党支部工作条例,协助离休党支部开展活动。从实际出发,结合老干部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有效方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好老干部队伍。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不断优化服务质量。
6.充分利用和建设好老干部活动室,为老干部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强和各村的联系,及时了解老干部需要,积极主动协助各村做好老干部工作。
8.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制订工作要点、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做好老干部宣传、信访工作以及信息库的日常维护、统计工作。
妇  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美在家庭等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团  委 1、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3、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5、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7、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委科协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促进农村科技致富为目标,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 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竞争能力的中心环节,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增加科技投入总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民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镇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4、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村建办 1、负责镇、村(居)建设规划,协调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向上级部门审批;
2、负责镇、村(居)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3、承担镇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传统村落、绿色村庄等上报管理工作;
4、负责镇基础设施、路灯、旱厕改造、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公路网化、户户通)、电代煤等管理。
安全生产办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等
计生办 1、负责育龄对象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教育和节育技术服务及访视工作;
2、负责避孕、优生优育检测和督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3、负责统计上报各种节育手术两检和服务站业务统计报表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综治办 1、搞好本辖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2、管理协调街道办司法所搞好本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工作;
3、搞好本辖域内的平安创建及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4、搞好本辖域内信访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本辖域内的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6、完成街道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社所     1、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负责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
  3、负责就业岗位的开发、收集和发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培训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5、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社区保险征缴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
  7、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负责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供养遗嘱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8、承担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统计调查和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9、负责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低保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
  10、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计站 1、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2、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
3、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4、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5、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
6、建立健全乡镇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的有效运行等。
文化站 具体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图书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事务;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抓好活动组织工作;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文化活动;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配合做好文物和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旅游办 1、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2、负责旅游宣传推介,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
3、负责旅游统计和招商信息收集;
4、做好翠屏山景区的服务协调;
5、积极营造全民兴旅的氛围,强化干部群众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意识;
6、积极宣传全域旅游,做好全域旅游推广工作,让全镇人民参与进来,共创中庄旅游名镇和休闲强镇。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中队 1、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3、 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 
4、 负责集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布标横幅的管理。
5、 负责对影响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
6、 负责对违法占道行为进行处理。
7、 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农经站 1、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农村财务监管,加强票证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2、指导监督和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监管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运行状况,指导落实《村务财务工作规则》;
3、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审计;
4、承担农村经济统计和农村经济形势分析;
5、统一负责审核村级财务账目,进行记帐核算。及时编制各村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反馈财务情况,并保管好会计档案资料;
6、负责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使用权流转及纠纷调处工作;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地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7、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8、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作,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9、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10、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农果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全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
二、搞好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 、新良种 、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
三、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服务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镇、尝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并进行业务指导,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拓展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五、建立示范点、示范方,运用综合技术,树立高产优质增收样板,做好产、供、销、储、运、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六、参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林业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边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水利站 1、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的方向,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县水务局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当地农业生产、乡镇企业、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县水务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所辖区域内水利区划、规划、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学习和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镇、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帮助镇、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县水务局下达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畜牧站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承担组织动物防疫工作和疫病防治计划的制订。
3.指导重大疫情的预防和扑灭工作。
4.开展畜牧兽医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
5.承担动物疫清预测预报和统计、报告工作。
6.组织实施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及净化。
7.组织国家规定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和兽药的供应。
8.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
9.提供动物疫病预防和诊疗服务。
10.负责畜禽生产技术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工作。
11.负责畜禽品种、技术、知识三大更新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畜牧兽医技术创新。
12.负责《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13.负责兽医卫生工作和监督检査。
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乡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3.负责组织协调乡镇财政收入,负责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4.负责乡镇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镇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乡镇财政收支平衡。5.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6.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7.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8.负责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信办 1、研究提出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细则。
2、做好乡域内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地区生产总值的统计工作。
3、指导企业生产,引导乡域企业的投资方向。
4、做好乡域内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的有关矛盾。
5、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的有关遗留问题。
6、及时了解掌握全乡所有重点项目及重点工程实施进度,配合各责任领导推进重点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做好乡域内企业管理。
8、做好有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办 负责镇村工程施工前上报审批工作。施工前做好工程预算,组织进行招投标程序。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的监管和机械工时的管理,工程完成后组织责任区、镇有关部门、施工方、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收方验收。
扶贫办 1、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
2、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审验;
3、负责扶贫资金的办理、发放、监管;
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家坡管区 全面做好辖区内各村的日常管理、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协助镇各站所完成经济普查、危房改造、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流泉管区 全面做好辖区内各村的日常管理、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协助镇各站所完成经济普查、危房改造、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冯家圈管区 全面做好辖区内各村的日常管理、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协助镇各站所完成经济普查、危房改造、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瓜峪管区 全面做好辖区内各村的日常管理、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协助镇各站所完成经济普查、危房改造、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国土所 1、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2、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3、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5、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县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食药所 负责镇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订本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教育;承担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0533-336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