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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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1-51721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 指标 |
五级 指标 |
维护内容及要求 |
责任主体 |
时限要求及方式 |
机构 职能 |
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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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
局办公室 |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
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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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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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
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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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县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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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公文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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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文件 |
局办公室,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制作的信息,由牵头制作的单位负责公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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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
文件起草部门、单位 |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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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改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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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
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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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公文 |
规范性文件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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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局办公室、政工室 |
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公布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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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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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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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等 |
各部门、单位综合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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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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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信息 |
各部门、单位综合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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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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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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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城市管理中心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历史计划 |
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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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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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底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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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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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
各部门、单位综合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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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
部门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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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单位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
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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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县统计局、县司法局 |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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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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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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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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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降费 |
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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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在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后要及时向“惠企政策”栏目推送,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
优化 服务 |
已出台的惠企政策,要及时发布到“惠企政策”栏目,今后新出台的政策,要在政策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
法治 建设 |
法治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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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报告相关信息 |
法制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法治建设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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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法治建设动态相关信息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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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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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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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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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 服务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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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沂源县)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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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配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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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的配套措施 |
各部门、单位综合科 |
配套措施制定后20个工作日之内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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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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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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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进展、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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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9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
各镇(街道)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重大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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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项目 |
建设10处“拇指公园”,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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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度沂源县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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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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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督查科、被发现问题部门单位 |
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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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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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
法制科 |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
政协委员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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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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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法制科 |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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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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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需在政府网站和财政预决算平台进行“双公开” |
财务科 |
链接“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通过此平台公开;各部门单位应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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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和因素、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不需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报环节的其他相关信息;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不需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和因素) |
各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公开,县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 |
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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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执法
行政 执法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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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名单详见《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县司法局指导、监督 |
及时公开并根据本部门单位权力、责任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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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如:县水利局行政执人员资格清单) |
及时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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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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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 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及时公开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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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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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流程图(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
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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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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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
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名单详见《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县司法局指导、监督 |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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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统计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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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每年1月31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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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救援 |
灾害事故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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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灾害预警信息等 |
安全生产科(督查科) |
及时公开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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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安全生产科(督查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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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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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局办公室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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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局办公室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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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
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