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1-51239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0。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10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2243;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0,采购总金额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对局领导分工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18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便民市场、停车场的监管、处置和执法等方面。我局承办的20件都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6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7

0 

2243

行政强制

2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4

 3

1

 0

2

 6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不够全面、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牢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特别是因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等。

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成新信息公开网站信息迁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