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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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沂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29205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沂源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公开信息一共有72条,主要包括相关法规文件、公示公告、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的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