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服务指南】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4-532932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服务指南】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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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一)行政处罚:

1.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2.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处罚。

3.对未经批准擅自越门出摊的处罚

4.对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5.对未经批准擅自占道堆物作业的处罚

6.对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处罚

7.对在施工中未按规定对施工场地产尘物料、裸土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案的处罚

8.对运输渣土造成泄露污染路面的处罚

9.对在城市道路运输渣土未采取密闭措施的处罚等等案件

(二)行政强制:

1.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2.对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等的行政强制等等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8.《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等。

三、承办机构和受理条件

承办机构: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受理机构:http://www.zibo.gov.cn/yy/icity/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