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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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2-52288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源执法字〔2022〕8号
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中心、城乡环境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要求,着力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及时将检查通知或计划送局法制科备案,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严格依照计划开展工作,对于重点检查内容和全面检查内容,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抽查时间
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于2022年3月开始,12月1日前完成检查,于12月1日前报送检查情况报告及执法案卷材料。
三、抽查内容
一般检查内容:1、对商户是否越门出摊、占道堆物作业、堆放物料进行检查。
2、对商户户外广告是否审批的检查。
3、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4、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
5、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使用进行检查。
四、抽查流程
1、各科室、大队要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录入;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3、科室、大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计好信息,填写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并及时报法制科备案。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动态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报局法制科公示。
五、法律依据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等。
六、工作要求
局法制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实现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同时要搞好沟通配合,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有需要联合抽查的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