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11号建议) | ||
|---|---|---|---|
|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5-554880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1-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文明、张允胜、王文军、李志田、盛新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老旧小区的停车位已经无法满足广大业主的停车需求,从而出现了部分业主违规破坏绿化带改造停车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停车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成为我县民生建设工作的“堵点”。由于老旧小区多以街道简易物业服务为主,大部分未缴存物业公共维修基金,所以处理楼顶防水、房屋外立面、道路破损、各类管道老化等问题无法使用公共维修专项资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上述问题,作出以下部署: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改造。
局物业科将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指导,并加强与街道的齐抓共管,要求我县各备案正规物业服务企业与街道属地管理各简易物业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思想认识,以广大业主的利益为中心,积极配合我县住建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在改造过程中,积极协调小区业主,避免出现舆情和各类投诉事件。
二、规范基金拨付,及时维修破损。
针对已缴存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要求其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公共破损、老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整理形成专项维修基金申请,及时提报至局物业科,同时,局物业科将严格按照上级法律规范要求,及时依法依规的向有使用需求并且各类申请材料都合规的物业服务企业拨付公共维修基金,用以解决老旧小区的公共部位破损、老化问题。
三、加大执法力度,抓实规范停车。
局物业科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破坏公共绿化改造停车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停车行为,要及时、多次进行劝阻制止,屡劝不听的,要及时向执法、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汇报。局物业科今年以来,累计处理破坏绿化种植蔬菜、私自改造停车位、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27次,并对破坏公共绿化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全面的补植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严格要求物业做好配合工作,及时依法依规拨付公共维修基金,狠抓严抓破坏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我县民生建设做好保障工作。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相光明;联系电话:3248457)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